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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匿名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:2025年7月11日 修改:2025年7月11日 所属分类:公开文件 访问统计:4
1.目的和适用范围
1.1本制度规定了获证组织向华余国际标准检验认证(北京)有限公司(简称 YSIC)定期通报信息的基本要求,为 YSIC实施监督提供相关信息。
1.2本制度适用于对所有获得本司认证注册的组织的管理。
2. 通报方式
2.1通报以文件方式或电子媒体等方式传递。
2.2通报由获证组织代表签发。
3. 通报内容
3.1获证组织当信息发生变化时,据具体变更情况选择相关项进行填写。
3.2各管理体系通用性填报内容详见《获证组织信息通报表(一)》。
3.3各管理体系个性填报内容详见《获证组织信息通报表(二)》。
4. 管理要求
4.1获证组织需实事求是填写《获证组织信息通报表》,当发生变更时须向机构报告变化情况(如无变化可以不填写)。
4.2获证组织如发生与认证有关的重大事故(如出现产品质量事故、环境事故、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及食品安全事故等)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事故情况及已/拟采取的措施书面报告机构。
4.3获证组织出现重大投诉信息(如媒体曝光)或重大事故时,机构将调查核实,调查核实后做出暂停/撤销认证注册的决定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。
4.4我司对调查投诉、变更做出回应或对被暂停的获证组织进行追踪,可能派出非例行监督审核组。
4.5填报不及时或不属实,以及有变化不通报的,在年度监督时一经发现,机构将示具体情况予以暂停认证证书使用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罚。
5. 相关记录
5.1 GK-12-1 《获证组织信息通报表(一)》
5.2 GK-12-2 《获证组织信息通报表(二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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